摺
剛剛播完的無線電視劇哥斯拉, 以時裝雜誌社作背景, 演員在劇中表現輕鬆, Sales call一兩個大客廣告, 編輯安排一兩個輯相便可出書賺大錢, 看來容易, 但現實中的出版社, 運作卻與劇中所述有很大出入. 就以其中一幕講述胡杏兒想出贈送名牌絲巾, 以增加創刊號銷量的方法, 就完全行不通. 現實是很殘酷的, 搞雜誌社是一門很殘酷的生意, 也是一門擺明蝕本的生意. 聰明的人一定不會把老本投資在雜誌上, 除非是食飽無憂米, 無事搵事做的公子則另計. 否則十之有九, 都會因為收入和支出不平衡而要摺書.
搞雜誌出版還可以依靠廣告收入來填補制作支出, 拖印刷廠及菲林output中心三個月數期, 加快收回發行商發書的收入和迫客戶一筆過交三期廣告費, 都可有助久延殘喘, 但最終租金和人工等需要即付的費用, 足以令周轉出現問題, 尤其老闆更額外要為每位員工供5%強積金. 搞精裝書出版社比雜誌社就更困難, 除了要面對同樣的開支問題外, 精裝書是不會有廣告收入的, 那表示銷量就等於收入了. 可惜, 在香港如此細小的巿場, 實不足以令出版社可以健康地維持下去, 即使有一年一度的書展, 也不足以一下子可以一次過賺回一年的開支. 一句到尾, 生意難做.
博益出版社終於關門大吉了, 電台DJ大罵出版社要求正視那些作家的版權, 因為有些作家已不在人世, 好像黃霑和林振強, 他們的書不能就此而消失. 但是說來容易, 出版的版權要賣多少錢呢? 太少無意義, 太多又無人要, 而事實上, 香港著名作家的著作, 銷量最多都只是數千本, 十多年累積都只不過是數萬多本而已, 但出版一精裝書要差不多十多元, 扣除發行商五折的發書價, 一本只是賺二三十元. 根本不是一盤如意的生意. 所以出版精裝書是一場幾乎輸硬的仗, 如要再版, 更是會增加風險,有機會連賺回的錢都輸去, 所以出版社通常會見好即收. 有新作家加入, 便可以借剝削稿費來緩衝一下, 稿費以賣書量按百份比分賬, 出版社便可節省即付的稿費, 只要不停有新作家加入, 出版一些大眾化口味的小說或者投資吹水書, 輯回報紙刊登過那作家的文章等等, 只要不停的出書, 尚可以維持一段時間, 但摺的機會率仍很大, 因為新作家無叫座力, 銷售無保障. 而且有份量有潛質的新作家, 也越見越少. 所以算來算去, 都是蝕本生意一樁.
電影中, 作家很逍遙自在, 很有個性和生活品味, 喜歡在沙灘寫書, 又或者躲在外國某小村莊的小屋中寫作等等. 這些童話式的渲染, 令許多人以為以寫作維生的人是很浪漫, 很有生活情趣, 有女孩子更渴望可以結識作家, 但可惜, 依靠寫作維生的人, 基本上跟一個流浪漢差不多, 遇上雜誌社拖稿費更會令你隨時無錢交租, 生活潦倒, 一點都不浪漫.